台劇《鏡子森林》把專訪殺人犯橋段放在最高潮,該橋段的原型是《中華日報》記者邵英傑專訪殺人犯蔡智仁。(圖/翻攝《中華日報》實體報紙)
曾入圍金鐘獎多項提名的台劇《鏡子森林》,由姚淳耀、楊謹華擔綱主角,分別飾演社會記者及政治記者,共三十集,當中有一段專訪殺人犯的橋段,被放在劇本收尾之前的最高潮(第二十八集)。
年輕觀眾或許不知,這橋段其實有個原型,發生在民國八十七年二月二十八日,地點在台南的南山公墓。
《中華日報》記者邵英傑前往南山公墓採訪殺人犯蔡智仁,當時鬧得有夠大條。那段時期警方追捕的重犯,北部是陳進興,南部就是蔡智仁了。
二十六年來,不知有多少刑案節目想採訪邵英傑,都被他婉拒,直到近幾年,台北的記者或節目製作單位仍不放棄,但總是被他以一句「都過去了,不想再提」帶過。
據筆者觀察,即便台南在地記者,與邵老也有認識,有時私下會跟別人聊起這件事,但面對他本人則是連提都不敢提。邵老現在是報社社長,已年過六旬,隨著年齡增長有比以前和藹,但那不怒而威的外貌,仍讓許多年輕記者想問、卻不敢開口。
我第一次請教他此事是在二〇一七年,直到他願意坐下談,已是七年後的二〇二四年了。此外,我還向他要到當時採訪過程的錄音帶,這捲錄音帶,應可列為台灣治安史上「歷史文物」等級的物品。
民國八十七年二月二十八日下午兩點,中華日報社電話響起,一段驚悚的殺人犯專訪就此展開。(圖/翻攝維基百科)
那麼,就請隨著我的腳步,把時間回溯民國八十七年二月二十八日下午兩點許…
中華日報社服務台電話響起,服務人員接起,電話那頭隨即傳來一名男子咆哮聲,自述是槍殺婦產科名醫的逃犯蔡智仁,要找記者澄清,記者必須「踹共」(當面談),否則將對報社不利。服務人員驚嚇之餘,趕緊撥打給社會組召集人邵英傑,請他趕緊回報社處理。
邵一聽之下,無法確認真假,卻不敢大意,立刻趕回報社。在他趕抵報社之前,男子又急切打來第二通,直到邵趕回報社接起電話,那已是第三通,時間是下午兩點二十分許。
邵英傑要求對方提供身分證、出生年月日,以證明他就是蔡智仁,未料對方卻表示僅記得出生日期,不記得身分證號碼,若要證明他是不是蔡智仁,「踹共」就知道了;而且不准報警,否則將血流成河。
蔡智仁講話時,東一句「幹你娘」、西一句「狗子」,揚言記者若不願出來,或報警,他人就在附近,會在警方抵達的同時,拿槍掃射報社並與警方火併,拚不過就自殺,不信的話可以試試,他會把報社的人「摜落去」。(註:「摜落去」為蔡智仁殺人用語)
電話中,邵必須在短短幾秒間下決定,若真的是蔡智仁,他對所有媒體充滿恨意,且性格狂躁易怒,稍有不慎就會刺激到他,恐惹來有殺身之禍。「看起來不去不行,但我不能讓組員去冒險。」邵當下判斷,不出面不行,只好「卵葩捏著」前往約定的南山公墓西門路一段某處。
邵驅車前往途中,特意買了兩百元菁仔,這是為了降低對方的敵意,須知蔡智仁僅是懷疑計程車司機疑似是警察或司法人員喬裝,還未等對方證明,就拿槍直接打掉了。
所以這趟採訪真的很危險,說實在的,有槍的正常人並不可怕,真正可怕的是這種有槍的狂躁之徒。如果稍有差錯,邵英傑就會直接「享年三十七歲」。而《鏡子森林》劇中的社會記者死於流彈下就是三十七歲,真是恐怖的巧合。
邵抵達西門路一段後,數十公尺有人對他搖手並即拍掌示意,隨即走向他…(待續)
(解析:各媒體都有報,為何找上《中華日報》?因該報當年是台南第一大報,許多社會新聞中被寫到的人,最常找該報記者尋仇。筆者本身至少遇過三次,都是各家媒體都有寫,卻只找我尋仇。當然,最後都以各種奇形怪狀的方式解決。社會新聞,真的不是寫寫就算了,它還有很多事情要處理)
楊逸宏(社會記者、作家,曾服務於中華日報、時報周刊、壹週刊、八大電視台等媒體,20年以上媒體資歷,深入人群及社區角落,擅長發現值得報導的人事物。現為獨立記者及文刊主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