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PO文無端指控 警回應公權力不容汙衊
視傳媒記者袁慧心/桃園報導
桃園警方於4日清晨處理一件互毆案,被他人在網路指出是員警盤查並帶回所內架起來打等不實的惡意指控,警方除提出聲明外,也會依法以污辱公署來法辦。
桃園警方指出,4日清晨3時45分許,桃園警察分局武陵所兩名員警於轄區大同路凱悅KTV前執行守望勤務時,發現數名酒醉男子口角,並進而拉扯互毆倒地受傷,員警立即進行排除並通報啟動快打部隊到場進行控制。
警方指出,經瞭解該一行7人(5男2女)至KTV歡唱結束準備離開,其中吳姓男子突然將預備搭計程車的楊姓友人攔下,並搧了他幾個耳光,員警見狀立即上前詢問,其他友人說只是朋友間的打鬧,已經把兩人勸開,但兩人卻互相嗆聲並動手互毆,員警即刻進行排除並通報勤務指揮中心啟快打部隊支援,支援警力1分多鐘即趕到現場,將在場人隔離詢問,依據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7條將互毆的吳男及楊男帶返所內偵辦,另外楊男現場咆哮挑釁員警,並「以操你媽的」等髒話辱罵,依妨害公務罪嫌移請桃園地檢署偵辦。
4日晚間有網友在臉書社團PO文,提出其朋友被武陵所員警盤查並帶回所內架起來打等不實的惡意指控,桃園副分局長吳富田嚴正予以駁斥表示,該案經調查,全程均有錄影可稽,吳男進入所內時臉上便已帶傷,且員警詢問時即指出遭其友人毆打受傷,網路PO文內容虛構不實,意圖混淆大眾視聽,刻意醜化警察團隊形象,員警依法執行公權力絕不容惡意汙衊,貼文如涉及污辱公署或其他不法將依法究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