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防範去年漁船被爆竹燃燒事件再度發生 安平警即日起加強碼頭區域巡邏取締煙火施放
視傳媒記者傅建峰/台南報導
安平漁港去年(109年)發生民眾於碼頭區施放爆竹煙火,造成火燒船事件,今年(110年)為維護漁港設施及民眾遊憩安全,漁業署已嚴禁港區燃放爆竹煙火、碼頭區禁止烤肉,亦不得設立攤位、流動兜售或販賣商品、貨物,違者得依漁港法第21條規定,處行為人或其雇用人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另安平漁港屬台南市各類噪音管制區範疇,夜間10時至翌日上午7時,不得施放爆竹煙火,中秋節也不例外。違者將依規定處3千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
中秋節4天連續假期即將到來,為維護民眾公共安全與安寧,市警局第四分局從15日開始,針對民眾於港區燃放爆竹煙火及烤肉實施勸導,至中秋節前都將加強安平港區、觀夕平臺周邊道路交通及治安狀況密集巡邏、守望,防範深夜道路競速及聚眾滋事案件發生。
市警第四分局於今年中秋連續假期(9月18日至9月21日)夜間將與臺南市漁港及近海管理所、海巡署、消防局、工務局、環保局等機關,聯合組成跨域合作查緝團隊,實施清海專案及威力掃蕩,加強稽查取締無照販售爆竹煙火及違規燃放鞭炮違反噪音管制等規定;另為防範青少年可能在深夜集結飆車、聚眾滋事,分局針對轄區易發生治安風險地區及時段,縝密規劃治安維護作為,嚴防街頭暴力及聚眾滋事等案件發生、觀光景點及易壅塞路段,預先規劃交通疏導勤務,全力維持交通順暢與行車安全。
分局長甘炎民表示,中秋佳節歡迎大家來安平賞月,也提醒前來安平觀賞夜景的民眾,共同遵守相關法律規範,創造更環保、清新的中秋佳節。